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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是一个特别富有内容的词汇,“妖”从女从芺,即说明了语义的多层次,《说文解字》曰:“一曰女子笑貌。从女芺声”,《孔臧·鴞赋》有:“观之欢然,览考经书,在德为祥,弃常为妖”。从释义中可见,“妖”既有声音、容貌一类的感官体验,又有“弃常”一类的反常之意,还有与“祥”相对应的神秘意味。在古代,“妖”的连词更是丰富,如“妖星”“草妖”“木妖”“鸡妖”“人妖”等。
“妖”,似乎是一种在古代中国“随处可见”之物。在我们所熟悉的《山海经》《搜神记》《西游记》《封神演义》《聊斋志异》里,那些妖的形象,或是变形扭曲的人体,或是人与动物的混合体,或是自然界万物在外形上的任意交流转换等等。这些奇异的妖怪形象,有的是自上古时期就留下来的神话,有的则是先秦以来民间广为流传的传说。不同于今时眼光,原始先民以为植物、动物、山川河流等自然界的存在,有生命或者无生命没有太大差别。《搜神记》言:“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最早讨论妖怪学的日本学井上円了为妖怪定义云:“宇宙物心诸相之中,为平常道理所不能解释者,此称妖怪,或称不可思议。”可以确定的是,古人很认真地看待这些在今天的人们看来不可能存在的妖怪,对他们而言,这些都是自然世界的一分子,如同飞禽走兽一样自然而然地存在着,甚至同人类一样有思想和情感。
而在这些为数众多的“妖怪”中,有一种是非常特别的:这些被冠以“妖”名的事物,并不是自然界本身存在的植物、动物或日月星辰等,而是日用之物——即本文讨论的“物妖”或“服妖”。它们虽不像神话传说里那些真正的“妖”一样,能够幻化成人形或是能言人语,但在其背后却同样隐含着某种不安的情绪。
更有趣的是,在古代中国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物妖”的身影似乎总是一以贯之地存在着。
物妖”增益:明代的时尚之物
奇装异服始终是历代“服妖”说中的大类,明代亦是如此。当然,明代被议为“服妖”的奇装异服有前代的特点,在衣服样式、颜色、材质、用途或是着衣人的身份上表现出违礼、僭越或者打破禁忌,表现出不同于往昔的新奇怪异;再有,奇装异服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流行性,形成一定备受追捧的态势。但是明代的奇装异服也有自身的特点,从阶层上看,着奇装异服者更为广泛,不仅包括庶民百姓,还有朝廷官员和皇室宗亲;从尊卑来看,不仅是下层僭越上层,而且上层模仿下层;从流行程度来看,屡禁不止的情况从侧面说明了奇装异服在当时呈现出的态势以致朝廷无法把控;从书写的层面来看,笔记小说中所记载的奇装异服不再每一条皆直言与国家政治之间的关系,更多是流露出无可奈何之情。纵观明代的历史,奇装异服并非是立朝之初就有的,而是始自成化年间京师的马尾裙风波,自此好尚侈靡之风日渐明显,正德、嘉靖以来男子冠服变动不居,对明初的冠服制度造成严重冲击,妇女作为好华丽的主体表现尤甚。
一、不分贵贱的马尾裙
从现存史料来看,明代僭越违礼之风首先在天子脚下——京师掀起了一阵关于马尾裙的“服妖”风波,这场风波始自成化年间。京师的街头巷尾有不少新奇的物件,有一些还是异域风情,如摺扇、高丽纸、高丽墨等。其中,最惹人注目的是行走的物件——服饰。成化年间,圣节、正旦、皇太子千秋节等,国都里“自带以下,拥肿如瓮,匍匐而行”(《谷山笔麈》)的朝鲜使臣甚为抢眼。时人品头论足,以为蓬蓬张起的衣服甚是奇异,仔细询问观察才得知,秘密在于朝鲜人在腰间系的裙子。这种裙子的织造材料、工艺和审美不同于“中国服”,以有硬度且细长的马尾织造而成,朝鲜人称之为骏裙,明人又称之为马尾裙,发裙或氂裙。由于马尾比较硬,所以这种裙子有自然蓬起之态,如同一把撑开来的伞。穿着的方法是将其系在腰间,外面再穿长衣,体态肥胖的人穿一条,削瘦的人穿两条甚至三条。如此一来,外袍长襟自腰下都被马尾裙撑起来,如同一把伞罩在身上,是一种新奇独特的服饰。弘治年间陆容(—)记载道:
马尾裙始于朝鲜国,流入京师,京师人买服之,未有能织者。初服者,惟富商、贵公子、歌妓而已。以后武臣多服之,京师始有织卖者。于是,无贵无贱,服者日盛。至成化末年,朝官多服之者矣。大抵者,下体虚奓,取观美耳。阁老万公安,冬夏不脱,宗伯周公洪谟,重服二腰。年幼侯伯驸马,至有以弓弦贯其齐者。大臣不服者,惟黎吏侍淳一人而已。此服妖也,弘治初始有禁例。
马尾裙初流入京师之时,士大夫甚是鄙夷不屑,只有富商大贾、贵族子弟和妓女穿着于身,竞相夸耀蓬起之态。但没过多久,京师中着马尾裙的人日渐增多,大部分是出入朝堂的官员,服马尾裙的有力推动者正是他们,相比起富商贵族和青楼歌妓,官员们对马尾裙的喜爱有过之而无不及。内阁大学士万安一年四季马尾裙不离身,带动了朝中着马尾裙的风气,左侍郎张悦等人纷纷仿效。甚至“素以理学自命”的礼部尚属周洪谟不仅服形制夸张的马尾裙,还在腰间系两条,使“蓬蓬张起”的效果更加明显。年轻的侯爷驸马们为了使马尾裙蓬起之态更加整齐美观,煞费苦心,对马尾裙进行改造,在裙内绷上弓弦。上引史料中说成化末年,极目朝中上下,只有吏部右侍郎黎淳一人不服马尾裙而已,可见朝中着马尾裙之风甚是流行。
马尾裙作为外来物品明人不会织造,市面上的马尾裙稀少且价高,但自从官员开始穿着马尾裙以来,京师就有了织造马尾裙的成衣铺。马尾裙从进口到自产,一方面说明了京师人已将马尾裙作为日常服装使用,需求量大;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助长了马尾裙的流行,庶民百姓也可购买穿着。慢慢地,作为这场奇风异景的推动者,京师士大夫着马尾裙之事为时人诟病,抨击之声在京师街头巷尾传开。
弘历初年,京师谣云:“选科全不在文章,但要须胡与胖长。更有一般堪笑处,衣裳浆得硬帮帮。”歌谣讥讽朝中官员竞相服马尾裙,外表浮华,而无通达治体之能或者说。《治世余闻》在记录这则歌谣的同时,列举了两例官员无能的表现:一给事中建言处置军国事,认为京师人士尚服马尾裙,京营里的马经常被人偷偷拔掉尾巴,耽误军国大事,朝廷应该禁止穿马尾裙;一给事中上疏为急救社稷事,北方外虏入侵中原,危害社稷,朝廷应该鼓励买卖官爵而获取银两,以此支持战争军粮用度。朝廷给事中尽是上疏诸如此类无关痛痒、昏庸不堪的建言,令人啼笑皆非。史料所记载的抨击朝中着马尾裙之风,实质上正是抨击朝廷官员不作为的风气。始作俑者万安,人称“纸糊阁老”“万岁阁老”。在位期间结诸阉为内援,巴结宠妃,油滑擅钻营,毫无作为,京中歌谣所云“须胡与胖长”“衣裳浆得硬帮帮”矛头所指就是“长身魁颜”“外宽而深”爱服马尾裙的万安。不仅朝中大臣纷纷仿效其穿着,连朝廷选官也只重视“须胡与胖长”的外表,是言以万安为首的一党在朝中势力庞大,败坏纲纪。不服马尾裙的只有黎淳一人,黎淳则是明史中为官方正不阿、洁身自好的代表人物。由此来看,马尾裙虽为服饰,但其有深刻的指代含义,服与不服马尾裙,成为明人眼中官员是否通达治体的表征。
如是说,文武官员着马尾裙蔚然成风,逐渐招致朝野上下的不满,将其视为“服妖”,弘治年间朝廷下令禁止服马尾裙:“上曰申明旧典事其令所司举行,今后有用马尾服饰者,令锦衣卫缉捕,余皆泛言不允。”(《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后“不禁而制绝”,朝野上下渐无人再服马尾裙。至于为什么将马尾裙冠以“妖”名并禁之,根据明代史料记载,归纳而言有以下两点原因。
其一,“无贵贱用之”,非制。成化年间,“无论贵贱,服者日盛”,朝廷百官、富家公子、庶民百姓、青楼女子,皆服马尾裙。这与明朝一直秉持的“望其服而知贵贱,望其章而知其势”的服饰制度,与维持有序、有度、有制的尊卑有别的等级社会相悖。如前文所述,衣冠、房舍等使用制度,早在洪武年间颁布的《大明令》中就做了明确的规定,朝鲜流入的马尾裙却打破了“画一之法”。裙子本身用料奇特,突破了固定的风格,呈现出不同于“中国服”的审美;而庶民与官员、富商同服一种服饰,更是不合礼制。京师的“马尾裙风波”由下波及到上,又由上影响到下,不只对明代服饰制度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还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这引起封建统治者及儒家精英极度恐慌,视其为“服妖”。
其二,“废夏而尚彝”,非制。作为推翻外夷统治而建立的王朝,明初所建立的服饰制度,不仅注重“别尊卑”,还强调“严夷夏之防”。早在洪武元年,朱元璋就下诏“复衣冠如唐制”,禁胡语、胡服。虽然朝鲜不是胡,但是明朝“严夷夏之防”的态度是一样的。明代立朝伊始,便明确了与周边国家的外交态度,《明太祖实录》中记载:“今年(洪武元年,)正月臣民推戴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洪武,惟四夷未报。故遣使报王知之,昔我中国之君与高丽攘地相接……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月所照,无有远近,一视同仁。故中国尊安,四方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自元政失纲,天下兵征者十有七年,四方暇远,信好不通。朕肇基江左,扫群雄,定华夏,臣民推戴,已主中国,建国号大明,改元洪武。顷者克平元都,疆域大同,已承正统,方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不难看出,朱元璋企图与周边国家共享太平,一方面谨记武力征战带来的不和睦教训,另一方面宣扬以“主从”关系维护国家关系。马尾裙在京师盛行,显然已颠倒“主从”,视为“服妖”以禁之,符合儒家正统分子的态度。
综合两点来看,尽管只是一时好尚,但是服马尾裙的风气波及范围广,流行速度快。成化年间,自富商大贾、纨绔子弟、青楼女子到朝中文武官员再到庶民百姓,可以说是庙堂江湖,无论贵贱,都喜欢服马尾裙。换句话说,服马尾裙已经成为成化年间流行的裙装,这就严重破坏了明初制定的服饰制度。“袍带之下折四张,蓬然可笑,意其尚服此裙耶?”正如万历人沈德符所问,为何成化年间的京师人喜欢穿夸张可笑的马尾裙呢?从服马尾裙之人的心理来看,富商公子和妓女首倡穿马尾裙以相夸耀“外衣之张,俨若一伞”,朝中官员则是“以牦氂为裙,着长衣下,令其蓬蓬张起,以为美观”,可见,着马尾裙者喜欢的正是蓬然如伞的之态,如果没有马尾,则系竹圈将外袍撑起,总之裙子的蓬起之态越大越以为是美观。尚服马尾裙,是时人以为其美观矣;而此美观也招致了“非议”,尤其是上层社会与下层社会争相追捧穿着,最终被冠以“服妖”名后销声匿迹。
二、变动不居的男子巾服
历代将男子巾服附会为“服妖”的不在少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巾服本身在礼制中的重要性。冠服制度对成年男子意义重大,是封建社会等级权力的象征,儒家强调衣冠制度必须遵循古法,将恪守祖先成法看作为忠孝之本。不遵循古法者,就有了被冠以“妖”名的可能。
例如,一般的帻类似秦朝的帕首的样子,开始只把鬓发包裹,不使下垂,汉代在前额加立一个帽圈,名曰“颜题”,于后脑三角状相接,文官的耳长,武官的耳短。平上帻也有无耳的,帻的两端下垂于两耳的缯帛名为“收”。《东汉会要》释帻:“帻者,赜也,头首严赜也。至孝文帝乃高颜题,续之为耳,崇其巾为屋,合后施收,上下群臣贵贱皆服之。文者长耳,武者短耳,成其冠也。”所谓“崇其巾为屋”,指巾帻顶端隆起的部分,形似尖角的屋顶,故又称“介帻”。东汉延熹年间(—),京都男子所戴的巾帻出现了新的样式,“颜短耳长,短上长下”被视为“服妖”。唐人房玄龄在撰写《晋书》时,将魏晋时期幅巾变化,称为“服妖”:“初,魏造白帢,横缝其前以别后,名之曰颜帢,传行之。至永嘉之间,稍去其缝,名无颜帢,而妇人束发,其缓弥甚,紒之坚不能自立,发被于额,目出而已。无颜者,愧之言也。覆额者,惭之貌也。其缓弥甚者,言天下亡礼与义,放纵情性,及其终极,至于大耻也。永嘉之后,二帝不反,天下愧焉。”《新唐书·五行志》中,欧阳修并未明确说明哪一种巾服是“妖”,只是概而言之,将巾帻变化本身称为“服妖”:“昭宗时,十六宅诸王华侈相尚,巾帻各自为制度,都人效之,则曰:‘为我作某王头。’识者以为不祥。”将形制多样、变动不居的巾服视为“服妖”的传统直到明代依然存在。
明代男子尤其是士人喜欢佩戴巾帽,据统计,在明代二百多年中,先后出现过数十种款式的巾帽,用时视身份而异。加之朝廷对头巾的象征意义十分重视,这为巾服被冠以“妖”名提供了现实基础。明代男子佩戴头巾与汉魏时期有所不同,一般都是被缝制称固定的形状,使用时只要往头上一戴即可,无需系裹。网巾、四方平定巾及六合一统帽是当时较为流行的款式,留存至今的明代肖像画中也有不少佩戴方巾款式的男子。清代叶梦珠在《阅世览》中这样记载:“其便服自职官大僚而下至于生员,俱戴四角方巾……其后巾式时改,或高或低,或方或扁,或仿晋、唐,或从时制,总非士林,莫敢服矣。其非绅士而巾服或拟于绅士者,必缙绅子弟也。不然,则医生、星士、相士也。”从明代巾服命名来看,“四方平定巾”“六合一统帽”和“一统山河网巾”等,皆表现了巾服与政治的关联性,朝廷将国家统一稳定的愿望借助常常佩戴的巾服表现出来。
在明代,网巾除了有实用价值以外,还有重要的象征意义。明太祖朱元璋命令天下臣民“无贵无贱皆服之”,将网巾纳入明代冠服制度。网巾是束发工具,束发不仅是人类从蛮夷进入文明的重要行为,而且是华夏礼教秩序的重要表现,从这层意义来看,朱元璋将用来束发的网巾在天下颁行,是其“别夷夏”——“万法俱齐”——“天下统一”理念象征之物。此外,朱元璋还将节用有度的理念注入到了网巾中。网巾通常用头发、马尾、黑色细绳或者鬃丝编织而成,因为材料便于得到且制作简单,即便穷人也可佩戴。明末徐勃《徐氏笔精》卷八有“国朝事胜前代”一条,其中最善者中就有一点指出“大夫士庶俱带网巾”。可见,明人认为网巾是大明王朝的一大特色,因为实用和节用,网巾得到了社会的极大认同。
然而,到明朝后期原本最无等级色彩、讲究实用性的网巾发生了改变。《金瓶梅》中提到谢希大买了一个镀金网巾圈,《醒世姻缘》中则提到狄希陈置办“新网巾一顶并金圈”的事。[]此外,还有人将网巾变形为懒收网,被议为“服妖:
网巾之初兴也,以发结就上,有总绳拴紧,名曰一统山河,或名一统天下,志末年,皆以皆鬃,浅不过二寸,名曰懒收网,兴亡已征于此矣,是亦服妖也。
显然,晚明时期的网巾不再是标准化、无差别的网巾,其材质发生了变化,形制也发生变化,尤其是当形制的变化动摇了“天下一统”的象征意义,而被视为亡国的征兆,称其为“服妖”。
实际上,不仅是不分贵贱皆可服用的网巾发生变化被视为“服妖”,士人佩戴的巾服也遭受了被论为“服妖”的境地。首先是因为原本士人服用的巾服被其他社会等级的人群模仿佩戴。早年,对于巾服的佩戴是有严格规定的:“乡绅、举、贡、秀才俱戴巾,百姓戴帽……庶民极富,不许戴巾。嘉靖以后,商人凭借日益雄厚的经济实力,无所顾忌地模仿士人的打扮,原本只有士人佩戴的四方平定巾到万历年已经普遍地被富商大贾所仿效,倡优、小贩也不模仿佩戴:“今者驵庸流,么么贱品,亦带方头巾,莫知禁厉。其俳优隶卒,蹑云头履,行道上者踵相接,而人不以为异。”另外,始于嘉靖七年的忠靖冠,原为官员燕居时佩戴的冠帽。最初命名,正是出于对服饰“上下无辩”的警醒,然而,最终并未依圣谕佩戴。《明史·舆服制》记载:“嘉靖七年,世宗谕曰:比来衣服诡异,上下无辩,民志何由定。朕因酌古玄端之制,更名忠静,庶民几乎进思进忠,退思补过焉。朕已著为图说,如式制造。在京许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上翰林、国子监、行人司,在外许方面官及各府堂、州县正堂、儒学教官服之。武官止都督以上,其余不许滥服,礼部遵旨把图案颁行天下。”即便圣谕对佩戴忠靖冠人的身份作出明确规定,但是乡绅、士子仍然多有佩戴。
再者,士人佩戴的巾服在样式、色彩上不断变化,日新月异,在追求变化中呈现初了“殊形诡制”引起了儒学之士的不满而被论为“服妖”:
(年)弘治壬戌以后,人帽顶皆平而圆,如一小镜,靴、履之首皆扁如鲶鱼喙,富家子弟无一不然,云自京师倡始,留布四方。衣下襞积几至脐上,去领不远。所在不约而同,近服妖也。
从以上的言论中可以看出,从最初将某种样式、某种色彩的巾服称之为“妖”,到将巾服变化本身视为“妖”的转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到晚明巾服变动不居,所呈现出来的面貌,包括样式、色彩、装饰等都达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程度,正如顾起元所言:“首服奢态,至今极矣。”面对这一变化的态势,与其是说他愿意同书写《五行志》的史家一样相信“妖”与国家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如说他不得不借助“妖”名来评价这一现象:当下的这些变化到底是一种什么征兆呢?这是他“嗟乎”感慨的无奈。
三、好尚奢华的女子服饰
关于女子“服妖”方面,在历代《五行志》中最常见的记载是描述或者谈论妇女使用男子的用物或比自身高一等级的女子的服饰器用等僭越行为,或是穿着打扮美艳娇态不符合道德。明初女子穿着打扮在明初大多朴素,无太多装饰,大都穿着宽衫,发饰为平髻。直到成化年间,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风气日尚奢靡,而妇女服饰有了很大的变化,正德《松江府志》言:“成化以来渐侈靡,近岁益甚然,其殷甚非前日比矣。”妇女服饰呈现出装饰华丽、追求变化的特征,此被议为“服妖”有迹可循。
《明史·五行志》“服妖”说第一条是就指向了正德年间妇女所用头饰璎珞:
正德元年,妇女多用珠结盖头,谓之璎珞。……皆近服妖也。
所谓璎珞,是明代妇女的一种鬏髻头面,在宋元时期称络索:“金丝络索双凤头,小叶尖眉未著愁”(元·熊进德《西湖竹枝词二首》),在明代又称云髻或围髻。《金瓶梅》第42回有春梅、玉箫等各方中的几个大丫鬟“都是云髻珠子璎珞儿,金灯笼坠”;第86回说春梅出嫁之日“戴着围发云髻儿,满头珠翠。”妇女的发饰是区别等级的标志饰物,珠翠原为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使用,只是正德年以来普通妇女多有僭越,像珠翠璎珞一类的装饰才开始流行。
明初,朝廷对女子服饰有着严苛的规定,鲜有僭越违礼的情况。在男尊女卑的古代中国,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属品,其服饰也是按照男人的身份等级来规制的,例如翡翠珠冠、龙凤服饰,只可皇后、王妃可穿;而官员命妇所穿戴的礼冠,凡四品以上者可用金为饰件,五品以下则用镀金或银为配饰。具体而言,明初有一些颇为详细的规定。洪武初年规定,“庶民男女衣服,并不得僭用金绣,许用纻丝、绫、罗、、绢、素纱,金首饰一件,金耳环一对,余只用银翠。帽顶帽珠并不得用金玉珊瑚琥珀,靴不得制造花样金线装饰”。到洪武三年进一步规定:“庶民男女衣服并不得僭用金绣、锦绮、纻丝、绫罗,许用、绢、素纱,其首饰钏镯并不许用金、玉、珠翠,止用银。靴不得裁制金银装饰。”对于衣服面料,将原先不可用的、绢、素纱改为可用,但是新增加不允许用锦绮。不难推测,这实际上主要是针对富农或者地主更新的政令,因为明初并没有多少农民能够负担起这些较为昂贵的面料。这样的政令在明初贯彻得较为彻底,一是朝廷对违禁者加以律令的制裁十分有威慑力,二是明初经济还在恢复之中,即便是富民消费能力也是有限的。
明中期,京师富民不满足明朝前期由国家礼制归化的本第服饰,而是穿上了高级鲜艳的丝织品。女性服饰的用料、色彩、纹样以及佩戴珠宝翠玉首饰皆模仿后妃与命妇:
(京师)近来风俗尚侈,亡论贵贱,服饰概用织金宝玉,饮宴皆簇盘糖缠,上下仿效,习以成风……射利之徒屠宗顺等数家,专以贩卖宝石为业,至以进献为名,或邀取官职,或倍或价利。
如此来看,妇女服饰追求奢侈华丽,喜用珠宝、金子、丝绸等贵重之物,同时也推动了贵重之物价格攀高。
除了喜好贵重服饰装饰之外,喜好新奇的服饰是妇女奢华的另一个表现。江南女子服饰变化与更替空前快速,呈现出追逐时尚的特色。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指出南京妇女衣饰变化的奢侈:“是以生计蹙,生殖日枯,而又俗尚日奢,妇女尤甚。”过去南京妇女的服饰是十年一变化,但是到万历年二三年就有一变化,发髻高低、衣袖大小、花钿样式、服饰颜色和鞋子无一不充满变动。时人喜好美丽,衣饰以美为目标不断变动,时人自然对此赞不绝口:“当其时,众以为妍,及变而向之所妍,未有见之不掩口者。”服饰为追求变化而变化,流行周期大大缩短:“大率五年乃克周遍,所始之地厌弃已久,所效之地模仿方新。”最终美丽的变化逐渐会变为奇怪的变化:“岁变日新,务穷珍异,不知其所终也”。
女子发髻追求多变是很明显的,范濂在《云间据目抄》中记载:
妇人发髻,在隆庆初年,皆尚圆扁,顶用宝花,谓之挑心。两边用捧鬓,后用满冠倒插,两耳用宝嵌大环。年少者用头匝,缀以团花方块,身穿裙袄,袄用大袖员领,裙有销金拖。自后烦心处挑尖顶髻、鹅胆心髻,渐见长员,并去前饰,皆尚雅装。梳头如男人直罗,不用分发,蝶鬓髻皆后垂,又名堕马髻。旁插金玉梅花一二对,前用金绞丝灯笼簪,两边西番莲俏簪,插两三对,发股中用犀玉大簪,横贯一二只。后用卷荷一朵,旁加翠花一朵,大如手掌,装缀明珠数颗,谓之鬓边花;插两鬓边,又谓之飘枝花。耳用珠嵌金玉丁香,衣用三领窄袖,长三尺余,如男人穿褶,仅露裙二三寸,梅花裙拖,膝裤拖,初尚刻丝,又尚本色、尚画、尚插绣、近又尚大红绿绣,如藕莲裙之类。而披风便服,并去梅条去之矣……
可见,上至官家妇女、富商人家,下至庶民妇女,好奢华、求新奇已经是明中晚期的风俗,对此,李乐在《见闻杂记》将“厌常喜新,去朴从艳”的风俗和天灾人祸联系而论:
厌常喜新,去朴从艳,天下第一件不好事。此在富贵中人之家,且犹不可,况下此而赋役长年分止衣布食蔬者乎?余香二三百里内,自丁酉至丁末,若辈皆好穿丝绸绉纱湖罗,且色染打雷妇人。余每见惊心骇目,必叹曰:“此乱象也。”未几成戊申,自昆陵以南洪水骤溢,米价腾涌。插秧田十无一二,冬必不获。明年己酉,不知荒歉作何状?既荒,恐有意外不测之变,奈之何哉!
总结
古代设计艺术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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